投資移民

 

 我們公司的專業項目之一為協助亞洲公司主管在美取得永久居留權(綠卡),並同時成為擁有土地和生意的美國企業家。

移民國籍法第203(b)(5)

美國國會在一九九年通過的移民簽證項目,鼓勵外國人對美投資。一般的要求是投資一百萬美元在新的生意上,並直接僱用十個全職員工,方能取得永久居留權,但此法規又另設一條所謂針對「特定的區堿中心」,投資金額降為五十萬美元。

 

對「特定的區域中心」投資,只須間接地創造十個就業機會,即可取得綠卡,企業主管包括其配偶和二十一歲以下的未婚子女,皆可一起取得綠卡。

無需經驗

您必須具備投資資金,而且有意願直接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您可雇用專業管理公司代管。您亦可成為地區中心經濟的農業企業家。

我們將協助您

      成立公司 

      起草營運管理協議書 

          草擬長程發展的企劃書 

      跟蹤申請進程

           代為申請商業貸款 

     公司財會、報稅等服務

     助您成功地申請綠卡

 

參考實例

E-1 / E-2 非移民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