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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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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公司的專業項目之一為協助亞洲公司主管在美取得永久居留權(綠卡),並同時成為擁有土地和生意的美國企業家。
移民國籍法第203(b)(5)條
美國國會在一九九零年通過的移民簽證項目,鼓勵外國人對美投資。一般的要求是投資一百萬美元在新的生意上,並直接僱用十個全職員工,方能取得永久居留權,但此法規又另設一條所謂針對「特定的區堿中心」,投資金額降為五十萬美元。
對「特定的區域中心」投資,只須間接地創造十個就業機會,即可取得綠卡,企業主管包括其配偶和二十一歲以下的未婚子女,皆可一起取得綠卡。
無需經驗
您必須具備投資資金,而且有意願直接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您可雇用專業管理公司代管。您亦可成為地區中心經濟的農業企業家。
我們將協助您
● 成立公司
● 起草營運管理協議書
● 草擬長程發展的企劃書
● 跟蹤申請進程
● 代為申請商業貸款
● 公司財會、報稅等服務
● 助您成功地申請綠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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