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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美國L-1A 簽証進而申請綠卡的過程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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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成立美國子公司 選定三個英文名字,並有一名在美國的朋友幫助申請納稅號,開銀行戶頭。 二、 向子公司入股 現金投入應以匯款方式 匯入美國子公司的帳戶。匯款人應爲國內的母公司。這一點在證明它們的母子公司關係方面至關重要,是移民局首先審查的要點。移民局通常要求提供下列文件證明母公司往子公司匯款: 1. 母公司的匯款申請書,明確寫明匯款人爲母公司,收款人爲美國子公司和匯款金額; 2. 美國當地銀行給子公司的資金進帳通知書; 3. 美國子公司當月的銀行月報表。 如攜帶現金進入美國,須在入關時向美方如實申報。 三、 爲國內赴美子公司工作人員申請L-1A簽證 美國子公司成立後,即可爲國內赴美子公司工作人員申請L-1A簽證。所需文件如下: (一)、(中國)母公司資料 1 公司營業執照; 2 稅務登記證; 3 公司企業代碼證; 4 公司章程; 5 最近一年公司稅單、會計報表(包括損益表及資産負債表)或審計報告; 6 公司銀行月報表(最近三年); 7 公司組織結構圖表和職工人數(包括總人數、各部門人數以及子公司人數),注明申請人的 職位、其下管轄的職工姓名、職務、職責等; 8 公司介紹、産品介紹; 9 合同、提單、信用證等貿易文件; 10 銀行存款證明或資信證明;11 當地電話本中有關母公司的內容; 12 各種出版物中有關母公司的廣告和介紹文章; 13 帶公司名稱和地址的信頭紙若干張,其中十頁需有公司印章; 14 照片: (1) 公司辦公樓外觀; (2) 公司大門外觀; (3) 公司辦公室內部; (4) 下屬公司或工廠等; (5) 照片中要有職員辦公和工人工作的場面; (6) 照片中要有辦公設備和工廠機器設備。 (二)、申請人個人資料 1 過去一年的個人工資單及公司工資記錄中有申請者個人名字的那一頁,共一年的記錄的複印件; 2 出生日期(精確到年月日); 3 任職證明(時間需精確到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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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曾經工作過的單位和曾任職務; (2) 在總公司工作單位的時間(需一年以上); (3) 在總公司所任過職務。 (4) 現任職務(總經理級或業務經理級)、具體職責、直接上級、負責管理的部門及員工人 數; 4 調派證明(或委任書): (1)、委任職務;(2)、具體職責;(3)、年薪 5 任何證明申請人優秀背景的材料和文件(推薦信、獎狀等); 6 申請人最高學歷所學專業的證明文件(如大學畢業文憑等),如果參加過任何學習班或專修科目的學習,請說明並附上證書複印件; 7 申請人的身份證。 (三)、美國子公司資料 1 母公司關於成立子公司的董事會會議記錄; 2 成立子公司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3 子公司的業務計劃; 4 營業執照; 5 電話、水、電、氣帳單; 6 營業文件; 7 辦公室租約; 8 辦公室照片; (1) 辦公樓外觀; (2) 辦公室外觀; (3) 辦公室內部。 9 辦公樓方點陣圖和辦公樓樓面圖,出租方的電話和地址; 10 銀行存款證明: (1) 以美國子公司名義設立銀行帳戶並開具存款證明; (2) 銀行月結單(從公司成立至今)。 11 母公司認購美國子公司股份的證明,即從中國到美國的電匯單或入過帳的支票等; 12 置備公司財産(如家具、辦公設備等)的證明,即發票、收據或合同; 13 在美國的投資規模、財務目標、今後一年的計劃,包括營業額和員工人數。 (四)、美國移民局核准L-1A申請 移民局批准L-1A申請後,會通知美國子公司並通知相關美領館。申請人可隨後到美領館申請簽證並赴美經營企業。 (五)、 申辦綠卡 申請人赴美後,即可在美合法生活和工作,經營企業,進出美國,待條件具備後,可申辦綠卡。申辦綠卡基本要求如下: 經理: 1 子公司成立滿一年,正常經營; 2 達到一定年營業額; 3 雇請適量的當地員工。 廚師:公司一經運作,可立即開始申請 “勞工證-移民-綠卡”程式。 (六)、 結論 與投資移民相比,通過此途徑申辦綠卡的優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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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額低(投資移民需100萬 或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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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最低雇員人數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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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兩年“條件綠卡”的觀察期,一步到位取得正式綠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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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學專業、教育程度和英文能力的要求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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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及主管人員最長可獲准在美停留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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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總公司至少成立一年以上,每年營業额達十萬至百萬上,有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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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盈利或具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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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總公司占美分公司51%-100%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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