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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稅局59-60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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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財政部國稅局59-60條款所提供的指導方針,評估私有企業的市值是根據下列八項因素來決定:
1) 營業性質和歷史;
2) 所屬行業的經濟表現和預期;
3) 公司股票的市值以及財務狀況;
4) 公司賺錢的能力;
5) 公司派息的能力;
6) 公司的商譽和無形資產;
7) 公司股票買賣的狀況及股值;
8) 同行業其他公司的股票市值,以及上市或上櫃公司的股價。
實際來說,這些因素是用來評估公司市值的最低要求。其他應考慮的因素,則視乎評估的目的而定。同一家公司也可能因評估目的不同而產生不同結果。例如,公司若準備對員工獎勵股票而作評估,其結論和針對即將和另一家公司合併所作評估的結論,將有所不同。
扼要地說,公司市值評估是藝術和科學的具體表現。而我們作為分析師,務必對該企業先作深入瞭解,並就評估的目的,準備撰寫適切的文件以達到評估的目的為首要。我們將運用財會方面的專業知識及分析能力,佐以多年從事的經驗,為各行各業的需求作出最好的分析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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